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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记者 满达 见习记者 邓波
6月21日,云南大理宾川县的张女士反映,其停在自家车位上的摩托车,被物业推出地库,物业后来告诉她,地下车位不允许停摩托车,她对此不解,为何自己买的产权车位不能停放摩托车?对此,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,为了安全规范,地下车库不允许停放摩托车、电动车,小区内设有统一停放点。
据张女士介绍,6月19日晚上,她将摩托车停放在自家的产权车位上,但20日一早,她就发现摩托车不见了,本打算报警,在咨询保安后才得知摩托车是被物业工作人员给拖走的。物业工作人员则向张女士表示,地下车库不允许停放摩托车。
对于物业的解释,张女士表示不解,她认为,摩托车属于两轮机动车,停放在自己花费11万元购买的产权车位上理所应当,在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情况下就被拖走明显不合理。张女士还表示,物业工作人员在移车时也没有通知到本人。
物业工作人员用小推车将摩托车移出地下车库(图源:受访者)
张女士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,四名物业工作人员使用小推车把摩托车前轮垫着,将摩托车推出了地库。张女士说,摩托车是进口的,价值五六万元,锁车时锁住了龙头锁,目前还不清楚移车是否对车辆造成了损害,“需要到昆明的4S店才能检测”。
6月21日,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,其表示,为了安全规范,地下车库车位一律不能停放摩托车,但小区内设有专门停放摩托车、电动车的地方。为何会如此规定?该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一家人购买一个车位,如果车位停放摩托车,轿车就会占用其他车位。该工作人员还称,摩托车脚撑会弄坏车位底漆,后期修补很麻烦。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地下车库的车位是业主购买的,业主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权。摩托车属于其他类型的机动车,法律并没有规定小区停车位不能停放两轮机动车。在地下车库停放摩托车,是业主的权利,在不影响他人使用车位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情况下,在地下车库停放摩托车并无不当。物业拖走业主的摩托车,涉嫌侵犯业主的使用权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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