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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居315|40万买的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业主:买了个寂寞?
2023-06-27 08:42:23    乐居买房
摘要 在交易过程中,卖方常利用自身的主导地位,对买方做出强制消费、捆绑销售的不合理行为。

(李志军)在购买交易的过程中,多数消费者明显处于买卖关系中的弱势地位。时常发生,卖方利用自己的主导地位,对买方进行欺诈、诱导、强制消费等一系列违规、违法行为,试图将整个交易的利益达到最大化。

当下,涉嫌捆绑销售的行为,已经渗透至各行各业。比较常见的,当你去4S店购买车辆时,经常会被要求必须在本店购买商业保险才可以提车;在某类软件购买机票时,也会遇到必须同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,方可成功购买;而最频繁诸见报端的则是,房屋与车位、商铺进行绑定式售卖,否则不予出售,迫使广大消费者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。

近期,乐居房产投诉平台,也是收到了一起类似的关于开发商涉嫌捆绑销售的投诉。


【资料图】

该业主在投诉中写到,自己于2016年9月29号购买了一套位于廊坊市固安县固安镇新源东街的金海悦城房屋。起初,需预先缴纳3.5万元的排卡费,用于购房时的意向金。可是,当真正买房时,销售却临时通知,想成功购房的话,还需要连带停车位一同购买,才可以买到房子。而停车位的费用也是高达40万元,业主最初为了能够买房,想到以后停车位也比较方便,因此并未过多考虑,便又买入一个停车位。

然而令业主万万没想到的是,在正式交房后,自己花费40万元购买的停车位,竟然只有使用权,而没有所有权。此外,每年还要支付一定的车位管理费,才可正常使用该停车位,着实令业主“大跌眼镜”。

“如果停车位不是我的,40万是什么费用?”业主在投诉中既诧异又愤懑的写道。此后,也曾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多次沟通,但均未得到快速、有效的解决方案,导致这件事一直悬在业主心上,成为一块“心病”,迫切需求解决。

其实,类似上述业主投诉问题,在房产行业里已并非个例。此前,乐居房产投诉平台也收到过诸如来自沈阳的业主,投诉自己购房房屋时,遇到开发商不予验房,直接强制交房的行为,致使业主收房后,在无水,无暖气,无燃气的房屋里生活;以及,来自合肥的业主,在缴纳数十万购房费用后,又被开发商临时要求,还需购买楼盘的商铺,才能最终购房入住等等,几乎每隔一段时间,就会有楼盘被曝,令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,无不“胆战心惊”,生怕不小心就会成为下一个被“霉运”砸中的人。

话说回来,针对这位来自廊坊业主的遭遇,有业内人士告知,我们应该在购买车位时有明确的认知度,即车位究竟可分为几种?

而据了解,车位一般会分为产权车位和无产权车位两种。其中,产权车位,顾名思义就是带有产权的车位,与房屋一样拥有独立的产权证,产权年限,一般为40年,并可自动续期。而无产权车位也是分为两种,一个地上车位,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公摊车位,但这一类车位在现在的讲求人车分流的小区中,这类车位已经逐渐消失了。另外一种就是人防车位,人防车位,主要是开发商利用人防面积进行设置车位,一方面是开发商为了减少地下空间,降低成本,所以把人防利用起来。开发商可以利用人防车位出租,收取租金。像廊坊这位业主,大概率在销售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,购买的就应该是这种车位。

那么,当发生上述情况,开发商的做法是否涉嫌强买强卖?业主要求退房、退车位是否合理?

有律师认为,该开发商的做法肯定存在涉嫌强买强卖的行为。因为这属于开发商擅自为购买商品房增加附加条件,属于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给购房人增加负担,从而涉嫌强买强卖。并且,在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,如果开发商擅自销售人防车位,则会违反关于人防建设的相关法律规定,理应对业主退车位、退还购置款的诉求,给与相应的返还,或者赔偿。而当开发商拒绝赔偿或沟通时,购房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投诉,必要时,也可提起诉讼,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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